我是07年8月进的这家公司,期间并未和公司签订任何书面的劳动合同,我问过人事,他说不需要签。现在公司以我们部门采购量减少为由,要把我们调到工厂,可是工厂交通不方面,因此我提出辞职,现在已经交接了快一个月了,马上端午节了,我想回家,想今天跟老板说解除劳工关系。老板提出让我去工厂,并没有与我商量,而是找我谈话的当天第二天就让我去工厂上班,这样合理吗?如果我今天去办手续,可以拿到2个月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