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老人一个是眼睛瞎了,一个是脑益血后遗症,生活已无法自理(吃喝拉撒都在床上。跟老年痴呆一样)。现如今两个老人在两个儿子家每家各住一年。在我家住这时间,由于我父母有一个月生意非常忙,无人在家照顾老人,而大姨又闲在家里就请她来给老人做饭,照顾老人。竟收取我父母十天四百无钱。而平时大女儿和二女儿也没给过什么钱。除非老人生病住院四家均摊。
1。大儿子是上门女婿,多年不在老人身边。是否有赡养义务。
2。已嫁出去的女儿是否有赡养义务。
3。老人的儿子可以要求女儿也同样照顾老人吗?如果不照顾就给赡养费可以吗?有没有相关法律和案例。谢谢!
有没有一个好方法把所有问题都解决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