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涉嫌诈骗被取保后现在开庭已经五个月了。还没有宣判。求明白人

我因涉嫌诈骗被取保后现在开庭已经五个月了。还没有宣判。求明白人刚开始我一个同事说家里用钱,我跟他认识五年了关系也不错,我就把我自己的信用卡借给了他,他告诉我他嫂子住院,至于钱怎么花的我不清楚,我只知道他用了我九万多。后来我找他要钱,我们还签订了合同。过了一个礼拜他把钱给了我,(直到我被公安局抓了才知道他是诈骗的别人的给我还了信用卡)事前我不知道。被抓后才知道。他也给公安局说跟我没有关系。后来我被关了一个月取保候审了。后来开庭审理了此事。他给法官说诈骗是我让他去的。(本来欠我钱我还让他去吗?)现在开庭已经五个月了,还没有判。我给律师打电话问情况。律师说也许是拖到日期就没事了。这样我还会判实行吗?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如果属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因不羁押人身,并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具体由人民法院在取保候审的法定期限内判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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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15
应该不会!会查清楚的
第2个回答  2016-08-15
应该不会。警察蜀黍也不是傻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