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对病事假的工资如何规定?

如题所述

  劳动法里没规定,你看看我国有关病假薪资的规定吧,

  我国对于员工病假薪资有医疗期的规定,伤病是可以享受医疗期待遇的,。医疗期按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第一年为三个月,以后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医疗期。医疗期内除非员工过错,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这是对于员工伤病的保护。

  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
  “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

  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在标准工时制度下,把每月的日数刨去双休日就是计薪日。《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工资计算基数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实践中为了计算便捷,不少企业把员工所有得到的收入×70%来作为计算基数,是符合要求的。

  病假工资比例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二)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三)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四)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五)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确定工资基数后,还要知道计算中的分母是计薪日,而不是统一的20.92;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首先,在计算病假工资时,职工工资(严格意义上应定义为“职工工资性收入”)为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据此,职工日工资(即“日工资性收入”)为“实得工资×70%÷20.92(天)”。

  其次,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的病假工资计算方法:
  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予以剔除。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
  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
  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还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除此之外,还应同时符合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沪劳保发(2000)14号文《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支付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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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8
我国劳动法规对事假工资无具体规定,对病假工资在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事假一般按照假期的天数扣除相应的日工资,即:月工资÷21.75×事假天数=应扣除的事假工资
病假期间应支付的工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0.8÷21.75×病假天数=病假期间应支付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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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4-18
病假按80%工资发放,事假按事假天数扣除当天工资
例如:当月病假3天,事假3天,基本工资1000,津贴500,全勤奖100
应扣除:
病假工资(1000+500)×0.2/21.75×3
事假工资(1000+500)/21.75×3
全勤奖100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31
劳动法里没规定,可参考《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你可再查找一下你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向当地12333劳动热线咨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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