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按照工作时间算。
年假原则上是按工龄计算的,而不是按照入职日计算,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均属于累计工作期间。累计工作超过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10年至20年的,年休假10天;超过20年的,年休假15天。
计算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是按照职工在不同工作单位累计工作年限计算,中途中断就业的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职工在用人单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按照累计工作年限计算,但在单位入职当年应当享有的年休假,按照可休年休假的剩余日历数进行折算,不足一天的不予计算。
带薪年休假工资待遇的计算:
1、带薪休假工资
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
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2、应休未休的处理
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