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购房

如题所述

2021上海公积金贷款细则

一、上海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二、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场所:申请纯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如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足,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组合贷款。三、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受理网点受理——签约——审批——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放款。四、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受理机构收到《房地产抵押权登记证明》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除此之外,还要注意以下个问题:1、在办理纯公积金贷款时,首套自住房和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进行认定。2、动安置产权住房需要用现金补足超安置费的,超安置费部分是否可以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动安置产权住房申请纯公积金贷款,除需要满足普通商品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外,还需经动迁组的书面同意,且所购房屋能够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是属于动迁安置性质的,且房屋转让交易存在一定的限制年限的,此类处于限制转让交易期的房屋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行?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和一般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又有什么不同呢,今天就给大家一一详细列出了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相信大家看了之后就不会再有类似的疑问了。

上海发布公积金购买经适房贷款细则,规定借款人需符合申请经适房及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配偶和经适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额度60万。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实用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快上海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本市中低收入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沪府发[1999]27号)、《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义)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是指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且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以该住房抵押作为反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贷款条件:

(一)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按相关规定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

(二)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各项条件。

第四条(共同借款人) 为提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筹款能力,除借款人之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第五条(贷款金额的确定) 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的计算办法是以户为基础,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分别计算贷款额度后累加,具体贷款金额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现行规定的贷款限额标准确定。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金额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高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

(三)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

(四)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第六条(补充还款人) 当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借款人发生还款困难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增加补充还款人的申请。补充还款人的范围包括: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经补充还款人本人同意,并由市公积金中心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还款。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除按现行贷款申请应提供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原件)。

申请增加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补充还款人的,还应提供补充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原件)及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

第八条(贷款受理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区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系统和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担保机构的经办网点,均可受理本市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申请及办理工作。

第九条(贷款的审核) 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受理审核按下列步骤操作:

(一)贷款受理单位审核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申请材料。

(二)贷款受理单位应在借款申请人递交贷款申请资料齐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三)准予贷款的,由贷款受理单位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并向受托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由受托银行办理放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退还材料。

(四)若借款申请人对贷款受理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贷款受理单位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复议。

第十条(合同签订)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受托银行、保证人等应当以面签形式签订《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签订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贷款担保) 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实行保证担保方式,担保机构作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将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足额抵押给担保机构作为反担保。

第十二条(贷款风险防范) 贷款受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审核;贷款管理部门应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和监督;贷款担保机构应根据业务委托的要求,做好贷款担保及贷款后续工作。

第十三条(贷款前提取) 借款人在已支付所购经济适用住房总价款20%以上房款后,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及符合条件的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除贷款以外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提取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留足一定余额以确保其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的计算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_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组织实施) _本实施细则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实施时间) _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上海购房贷款最新政策

1.商业贷款

(1)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公积金贷款

(1)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首付比例仍为30%(住房面积大于90平),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低首付比例为20%。

(2)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高限额下调10万元。

(3)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

(4)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

(5)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

小贴士:上海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

普通住房应该同时在房屋类型、成交价格、建筑面积三个方面满足如下标准。不能同时满足条件的为非普通住房。

(1)房屋类型: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不足五层的老式、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2)成交价格:内环以内:≤450万元/套;内外环之间:≤310万元/套;外环以外:≤230万元/套。

(3)建筑面积: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上海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材料

1、房产证原件;

2、买卖合同原件;

3、下家缴纳的契税单(认定通知单);

4、上、下家身份证(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贷款材料(若有贷款);

6、下家婚姻证明(结婚证)

未婚、离婚:户籍所在地出具未婚证明;

7、《购房人家庭人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请表》;

中介公司必须加盖公章

8、下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提供单位在职证明

9、非上海户籍:

A、提供连续60个月上海本地的社保或税单(补交无效)

B、居住证

随着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会选择购置属于自己的房产,那么在购买房产时也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外地人在上海购房时需要满足连续缴纳社保以及已经属于已婚人士,那么在购房时也是需要双方签订购房合同,以此来保障双方的权益。

上海买房贷款政策有哪些?

上海是中国最繁华的城市之一,不少人都梦寐以求能在这里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那么上海买房贷款有哪些政策呢?上海买房有哪些条件呢?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要求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上海买房贷款政策

目前,大部分的城市商业贷款买房首付仍需3成,贷款期在5年以上的利率为6.55%;用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且房屋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能低于20%;首套且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0%。

上海商业贷款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5%,首套房利率最多打九折;2套房首付比例不能低于50%,利率上浮10%;而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则不能低于70%;利率上浮10%。

二、上海买房条件

1、本地人买房条件

上海本地人买房自己名下没有房子,但与父母共有住房有一套的,可再次购买2套住房;如果自己名下有一套房子了,并与父母共有一套,可再次购买一套住房;如果名下没有房产,与父母有没有房产的,可购买两套住房。

2、外地人买房条件

如果外地人想要在上海买房,必须是已婚人士,上海居住证满5年以上没有住房的,还要提供在上海累计5年缴纳社保证明,只要满足以上要求,即可在上海购房。

三、上海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

购房者应正常缴纳公积金六个月以上,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5%,拥有稳定的收入,并且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没有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关于上海买房贷款政策以及上海买房条件和上海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的相关内容,如果想要在上海买房的就可参考以上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每个银行都能办吗

一、办理流程:

借款人预约(预填写)——受理网点受理(审批、名下房产查询、征信查询)——通知过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领取抵押证及通知放款——银行放款。

二、办理场所:

1、申请纯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

2、如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4、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6个月),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6、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7、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贷款用途为购房的,所购买的房屋必须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8、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9、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借款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已有2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得作为共同借款人;

(2)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的配偶、父母、子女及产权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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