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抚恤金可否强制执行

我妹妹今年3月份刚跟一名军人在家乡举行了结婚仪式,准备到部队领结婚证。可是还不到十天,男方因另觅新欢就要求离婚,现在我妹妹已怀孕4个月,现在搞的身心疲惫,又因对方有强势力,我不知道怎么办?男方因公负伤,可能有残疾军人抚恤金,我妹妹假如离婚能受法律保护么?他们已经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是还没有领结婚证,求求各位大哥大姐帮帮忙!

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2、综上,残疾军人抚恤金属于可强制执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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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26
对于这样的负心汉,不能忍气吞声,现在就应该去找部队领导帮忙解决,要求他赔偿!虽然没领结婚证,但你妹妹的父老乡亲就是证人,部队领导应该会受理的,他的单位如果不管,就一级一级的向上找,肯定会解决的!记住,千万不能忍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4-21
1,举行婚礼单没有领证不算结婚,此时即使男方变心变卦,另寻新欢,也不能算重婚罪。只有领取结婚证,才是法律上承认的合法夫妻。
2,你妹妹怀孕,若孩子生下来,可以主张抚养费。若打胎了则没有。

根据先行法律,你妹妹的利益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你妹妹现在和男方是非法同居关系,其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记住了,只要不领证就不是结婚,只能是私下解决了。起诉胜算很小。
第3个回答  2009-04-22
还没有领结婚证,就是法律上不保护的关系,婚礼不能说明什么,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但是不是依据婚姻法
第4个回答  2015-12-13
可以,只要不是保障最低生活费用的,一切财产都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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