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业主跟物业有纠纷,租户要怎么处理?

物业跟我讲的是,以前的那家物业欠他们钱,然后让以前的物业撤走了,他们进来占了地下车库之类一切东西。现在他们不承认这个商户是现在的业主的。不让我们开门做生意。业主能也的确有跟之前那家公司签的购房协议。我在这里花了20多万了,现在愣是不让开门。我个人觉得物业跟业主都有些问题。物业想把这个商户要回来弄到自己手上,业主的话多少应该也有些问题吧,她总是不愿意跟物业打交道。我夹在中间该怎么做。怎么才能要回损失跟赔偿?

1、律师函是表明纠纷的一方已经对你们间的纠纷准备诉讼到法律的一个提前告知。

2、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

3、如果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之后与对方协商一下如何解决纠纷。

4、如果认为自己没有问题,也不怕对方起诉,那么对律师函就不需要管了。

5、律师函是对方在起诉前的协商行为。

6、如果不履行律师函的话,对方可能会起诉到法院。追问

我是租户,业务与物业之间的纠纷跟我没多大关系。我只是想要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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