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没签合同,是3月6日进去的,当时他们说只要坐满一个礼拜就有工资的,我不仅做满了一个月还做到4月15号,公司都是每个月的10号发工资的,因此我只拿到3月6号到4月1日的工资,另外半个月的出勤天数是12天,因为公司是5天制的,但每个礼拜天下午还要去上班,打了12天的卡,然后我不做了,发了短信给经理说我不干了,之后就没去上班了,等到11号礼拜一来,公司竟然没给我打钱到卡里面来,我打电话过去,他们说我没做满10天,因此没工资,说我只做了9天,因为我是离职没有写辞职信扣三天 本身12天就变成9天了,就这样他们不给我工资,大家表达一下意见。谢谢!
现在有拿到9天的工资了,但三天被他扣掉了,他们执意说是因为我没写辞职信才扣的,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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