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刚上房,物业公司就预收了一年的物业费,,水电费,能耗费!还有装修押金!就连以后房子的出租买卖都要经过物业,这些都合理吗?还有等等问题!如果说这些问题不合理,找物业纠正,他们不纠正我和广大业主能请律师上诉让他们改正吗?以后开始我不明白情况就签了合同,因为不签物业合同他们物业不给钥匙,开发商把钥匙都给了物业!请知道的详细说下呀,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