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时卖方要求我预付50%房款替卖方还清他用该房所做抵押的贷款(卖方自己没钱还贷),解押后才能过户。我为了防止受骗,与卖方签了书面协议,约定如果卖方伪约不履行过户手续,该房就归我所有。并写了份预付款的收据。 我们约定预付款是我到银行与他一同还贷时付给他。 请问这样做可靠吗?我们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真想买这个房子,就是怕受骗。 请您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