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的遗产

请问:我的妻子在95年去世,没有遗嘱。我与她有子女3人,大女儿早在91年去世。二女儿及女婿不肯奉养于我,还骂我老不死的。三女儿及外孙悉心照顾我26年。我现在想把房子及所有存款全部交给三女儿(可以给一部分给大女儿的儿子),律师告诉我,房子由于妻子的去世,已经有12%多属于二女儿,是吗?但是我不想给任何财产给二女儿,我该怎么做。
谢谢了。
我的房子是妻子在世的时候买的,存款是我后来自己存的。唉,虽然她对我和老伴都不好,不过我们也拿不出证据来。真想直接把房子卖了给老三,呵呵,又怕她到时候斗老二不赢。现在还没什么事呢,老二都放话要害老三了。作孽啊。

1、1 楼错误:尽赡养义务不好、辱骂不是可以剥夺继承权的情形。

2、2楼朋友的说法欠准确:“即使你收集了老二的不良证据,那仅仅是你的财产不给老二”:
(1)如果您想把属于您的财产全部留给老三,不需要老二的“不良证据”:您的财产,您可以想给谁就给谁,不论老二是否孝顺、赡养。
(2)所以:如果您想把财产留给老三:直接写遗嘱,说明您百年后您的财产给老三多少、给大女儿的儿子多少即可(也可以全部留给老三,给谁不给谁、给谁多少,全凭您自己的意思,但前提是:您的遗嘱只能处分您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您的部分+您从妻子那里继承来的部分),而不需要再去费心、伤心地收集老二不孝顺的证据。

3、3楼朋友不懂《继承法》:所说的“那么在你妻子未立遗嘱的情况下,你成为第一合法继承人,你继承了你妻子的全部财产,此时你二女儿不占有任何部分财产的继承权”是完全错误的。您妻子的遗产:应由配偶、子女、您妻子的父母(如果您妻子去世时还在的话)共同继承

4、“律师告诉我,房子由于妻子的去世,已经有12%多属于二女儿,是吗?”:(1)基本上是,就像楼上朋友说的,您和妻子的共同财产中的12.5%是应由二女儿 继承的,原因是:二女儿这时继承的是您妻子的遗产、而不是您的了,而您的妻子在去世前并没有不让二女儿继承她遗产的意思表示,所以老二有继承您妻子遗产的权利:这不是您能代替妻子表达的。您妻子去世后:你们共同财产的一半由您、两个女儿、大女儿的儿子共同继承,老二有12.5%。
(2)但是:如果您和老三或大女儿的儿子能拿出证据证明老二孝顺您妻子的:应不分、或少分给老二从您妻子那继承的遗产,能不能少分或不分给老二,要看您好的证据情况和老二不孝顺的程度,如果对是不是少分或不分给老二有争议,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官根据情况确定。

5、“但是我不想给任何财产给二女儿,我该怎么做”:
(1)这几乎不可能:因为您所说的“财产”中有您妻子的部分,而您妻子没有遗嘱表示不让老二继承、您也无权代替死去的妻子表示不让老二继承:所以,老二得到您和妻子共同财产的12.5%是有很大可能的。
(2)除非您拿出证据证明老二也不孝顺她母亲:此时可以不分或少分给老二您妻子的遗产。
所以:您现在就去找老二也不孝顺母亲的证据吧,找到后与老二协商不成的,就到法院起诉老二请求分割您妻子的遗产。

6、还有:
(1)房产是铁定是您的夫妻共同财产、老二有权继承的了:我这样说,是认为您这房是在您妻子在世时建或购买的。如果这房是在您妻子去世后您自己购买的:就不用再费心了:这房您可以全部留给老三、或者给老三大部分+给大女儿的儿子一部分。因为:这是您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这房您可以全权处置。

(2)但存款不是:您可以证明这钱是在您妻子去世后您自己存的,那么:这存款您可以全部自己决定给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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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07
你只能决定你自己的遗产不给老二。但是你二女儿确实可以继承你妻子的一部分遗产。你们一共是4个人继承你妻子的遗产,你妻子的遗产就是你和你妻子共同财产的一半。在4个人平均分配,确实是每个人12.5%
1楼对继承法有些误解,跟婚姻法弄混了。当然我国更不会承认什么所谓的断绝XX关系。
3楼根本就不懂继承法的继承规则。

2楼说的没错。你没有什么办法不给二女儿任何财产。因为你二女儿继承的不是你的遗产,是你妻子的。你只能在你所拥有的50%的夫妻共同财产里一分钱不给她,全给3女儿和大女儿的儿子。
第2个回答  2009-04-07
由于你妻子的遗产是要分给 儿女的,所以,差不多12.5%是给你二女儿的~最多也就这么多了。

其余的全给老三吧~~~也没什么办法,法律就是这个规定~

即使你收集了老二的不良证据,那仅仅是你的财产不给老二,属于你妻子的那部分还是要分给老二的~这个事不能更改的事实~~~除非你能证明老二曾经虐待你去世的老伴~~但这个已经不太可能了。

楼上说的是错的,反对!
第3个回答  2009-04-07
如果你的妻子是你的合法配偶,那么在你妻子未立遗嘱的情况下,你成为第一合法继承人,你继承了你妻子的全部财产,此时你二女儿不占有任何部分财产的继承权,现在所有的财产都是你的,你可以立一份遗嘱,把财产进行分配,可以不给你二女儿任何财产,遗嘱将按你所订内容执行,遗嘱订立后你也可以进行修改。那位律师告诉你的有误,下面有个网站你可以仔细阅读下,建议找个正规律师服务所进行咨询。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cyflfg/c007.html
第4个回答  2009-04-07
您可以像法院提供您二女儿不奉养您的证据。

以及他们辱骂您的证据。

这样法院就可以以法律途径剥夺他们的继承权。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供他们不奉养您的证据,跟他们断绝父子关系。

具体途径您可以咨询律师。

祝您幸福!
第5个回答  2009-04-07
你二女儿所继承的遗产是她母亲给的那部分,而不是你给的,这部分是她已经得到的权利,在这部分你没有权利剥夺.你不愿意给房子可以通过现金补换给她.
前面有人说通过法律途径剥夺继承权,在她已经得到的遗产继承部分是不成立的,还有就是断绝关系,在我国法律是不予的.还有人说什么你妻子没有立遗嘱的话遗产全部归你,这是错误的,配偶子女均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你妻子没有立遗嘱,那么是你和你的子女均分财产.基于财产共有,将你家财产一分为二,一半是你的个人财产.一半是你妻子的遗产,你妻子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分.
大女儿的儿子是有权利继承的,可以代替他妈妈得到代位继承.你的那部分财产想给谁,如果不立遗嘱你大女儿的儿子因代位继承,将和你二女儿、三女儿均分。但是如果你立了遗嘱,你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分割。在财产继承部分,遗嘱效力为第一顺位,没有遗嘱就法定继承,而在你的遗产分配中,怎么处理完全按照你的意思,因为你是财产的所有权人,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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