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受理原告的起诉吗?求答案

如题所述

  1、被告下落不明,在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受理原告的起诉
  2、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3、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2012修正)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民事诉讼》(2012修正)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民事诉讼》(2012修正)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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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5
法院判断时候受理的标准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如果满足了上述的条件,只是因为被告下落不明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会受理的。
人民法院受理以后会通过公告的形式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如果在公告期满被告不答辩也不应诉的,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事实和法院查明的事实做出缺席判决的。
被告下落不明情况下法院必须使用普通程序,且有两个月的公告期,所以在时间上会比较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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