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公司把我的岗位换了,在自己不情愿的情况下。店长找我谈话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答应他尝试。但过去后因为我的腰椎有问题发现不能胜任,在找过领导调回原岗位不同意之后,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现在领导意思是名单报上去后不能更改,要么做,要么自己辞职。我该怎么办?这个单位我已经做了9年了。
关于用人单位调岗的问题。首先,需要了解你和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对于单位调整工作岗位的情形是否进行了约定。如果合同中对于调岗的适用条件有明确约定,且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单位有权调岗。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调岗内容,单位单方调岗的,且调岗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调岗造成的工资收入差额损失。
当然,在目前的劳动用工环境下,如果你拒绝到新岗位工作,单位可以以你违反规章制度,无故旷工等多种理由开除你,至于开除是否合法?单位是否应当赔偿你?那是后面打官司需要争论的事情。
至于你说的维权,最好的做法是你和单位沟通,如果沟通未果你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但一旦打起官司,在目前环境下,你和单位就撕破脸了,后面即使打官司单位无故开除的情况下无非支付点经济补偿金,但这份工作可能会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