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该赡养性侵过自己的父亲吗?

如题所述

女儿不需要赡养性侵过自己的父亲

近日,上海一女子拒绝赡养自己的父亲,原来父亲王先生在小女儿12岁到21岁的这9年的时间里,多次对她实施猥亵、奸污。这段不幸的遭遇损害了她的身心,让她不得不离家出走,独自在外打拼,以逃离父亲魔爪。

在小女儿看来,父亲更像是一个恶魔,不仅没有尽抚养义务,更摧毁了自己的一生。如今,已经60多岁的她孤身一人,患有多种疾病,每月也仅有不到3000元的养老金。在她看来,自己孤苦无依很大原因要归咎于父亲。因此小女儿拒绝给付赡养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王先生已逾90岁,大儿子去世以后独自一人生活,确实需要聘请保姆照料日常生活。原告当时每月仅1000元的养老金,要求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具有合理性,但也需要考虑子女的生活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

小儿子自愿给付原告王先生每月1000元的赡养费用,王先生也表示同意,长宁法院依法予以准许。对于小女儿王女士,法院认为王先生在早年曾经对小女儿实施过严重的犯罪行为,损害了女儿的身心健康,影响了女儿此后的一生。

并且小女儿目前患有较为严重的疾病,每月养老金不足3000元,自身生活比较困难。小女儿考虑到自己曾经遭受的伤害、目前的身体状况与经济能力等,不同意支付原告王先生赡养费合情合法。

扩展资料

法律分析: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我国的法律规范存在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两种,在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优先使用法律规则,但是也存在某些情况,不得不使用法律原则。

1、“穷尽规则”

在通常情况下,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有规则依规则。“法律发现”的主要任务是法官尽可能全面彻底地寻找个案裁判所应适用的规则。

当出现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况下,法律原则才可以作为弥补“规则漏洞”的手段发生作用。所以,从技术的层面看,若不穷尽规则的适用就不应适用法律原则。这可以表述为法律原则适用的一个条件规则:“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2、“实现个案正义”

在通常情况下,适用法律规则不至于要进行本身的正确性审查。但假如适用法律规则可能导致个案的极端不公正的后果,那么此时就需要对法律规则的正确性进行实质审查,首先通过立法手段,其次通过法官之“法律续造”的技术和方法选择法律原则作为适用的标准。这样,我们就可以把这个条件用反面推论的方式确立为如下规则:“法律原则不得径行适用,除非旨在实现个案正义。”

3、“更强理由”

在判断何种规则在何时及何种情况下极端违背正义,其实难度很大,法律原则必须为适用第二个条件规则提出比适用原法律规则更强的理由,否则上面第二个条件规则就难以成立。

在已存有相应规则的前提下,若通过法律原则改变既存之法律规则或者否定规则的有效性,却提出比适用该规则分量相当甚至更弱的理由,那么适用法律原则就没有逻辑证明力和说服力。据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的条件规则:“若无更强理由,不适用法律原则。”

在本案中,如果判决幼年时被父亲严重侵害的被告承担赡养义务,可以说是极不公正,严重违反社会正义。因此,法院可以引用公平正义的原则判决不承担赡养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女儿坚决拒绝赡养九旬老父亲 法院:支持!不用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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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8

我个人认为是不需要的,从道理上讲,因为她的父亲根本没有对她尽到扶养的义务,所以她也没有赡养自己父亲的义务,从情感上讲,她的父亲对她简直禽兽不如,我想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接受要赡养一个这样的父亲。

父亲居然性侵自己的亲生女儿长达九年,对女儿造成的伤害,这一生都难以抚平。

一个九十多岁的老父亲将自己的儿女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本以为是没有良心的儿女,没想到是背后另有隐情。女儿态度坚决的拒绝了给父亲赡养费,原因是女儿曾被父亲性侵,在女儿12岁时,她的恶魔父亲就对她下了毒手,一直到她21岁打工离开家,才逃离了这个可怕的父亲。难以想象这个小女孩还未成年就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性侵,在这九年里她遭受了多少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折磨,这段经历必定成为女儿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非常理解这个女儿无法原谅自己的父亲。

我相信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任何一个女性身上她都是无法释怀的,虽然女孩很勇敢和坚强,在离开家以后,将自己的父亲告上了法庭,父亲被判入狱10年,即使是这样,也根本不能弥补这个禽兽父亲对女儿造成的伤害,也非常理解这个女儿的心情,她的后半生一定是要远离这个父亲的。法律之所以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是因为它同样的规定了父母有扶养子女的义务,这个父亲完全没有尽到这个义务,甚至可以说他对于女儿的扶养更多的是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私欲。

这个父亲本有三个子女,一直由大儿子扶养,由于大儿子去世了,法院最终裁定由二儿子每个月支付给老人赡养费,这个曾经受尽伤害的小女儿不需要支付赡养费。

第2个回答  2020-08-24
两回事,父亲犯了错误,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但父亲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时,做女儿的有责任和义务赡养。
第3个回答  2020-08-24
在外界不知道内情的人都觉得你应该赡养,但,你心理不舒服可以顺你的心,不养的
第4个回答  2020-08-24
按情理来说,肯定不该,,,但是按照咱国法律,,还是要赡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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