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找我谈话叫我离职怎么办

因为部门人多了,一个组长来做我的事情,所以我就没的事情做了,所以就想让我走人了。现在还没找我说,要是找我说的话,我该怎么说啊。我很气但是好像没什么办法,我该怎么做呢。

不要主动提出离职,否则没有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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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9

领导找谈话,让我们主动离职。员工如何维权?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领导为什么要让你走人,为什么不让别人走人,你反思过吗?如果你做的很优秀了,领导舍得让你走吗?
换做是我,我就调整好心态,重新开始!换个新的环境,做的会更好。
你再在这个公司呆着,做的也不会开心,还是调整好心态找个更适合发挥自己才能的工作吧!追问

我自己的工作做的肯定是有不足,然后那个组长之前就是做我这个事情的,所以就让我走了

追答

不用管什么原因了,让你走,你不走,以后的日子肯定好过不了,除非上层领导(总监以上)不让你走。
我从之前那个公司走,有多原因就是因为上一级领导给我穿小鞋,不断的说我这不好那不好的。我干的很不开心,就走了。
后来我的一个副总也走了,他还喊我去他新公司,但是碍于之前的老总(都是朋友),就没去
朋友,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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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9-20
给你们领导送点东西 去他家看看他 再和他表明一下你的工作态度积极 努力 应该差不多
第4个回答  2012-09-20
是直接来做你的事,还是与你一起做你的事,如果是第一种,那你可以主动和领导说辞职了,具体当然得客气的,什么感谢他的培养和公司的培养的,这段时间你学到了很多的东西,但是因为自己能力不是很充足的,感觉不能继续胜任这岗位的,然后请求辞职的;
如果是第二种的话,那还不一定是绝对的,但是也很危险,只能说明领导对你的能力产生质疑,用两人做一份工作,就是为了选择更加优秀的一个,所以这段时间你要好好反思一下你的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