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迫离职,最后一个月工资老板不给,没签合同,保险只上三个月,上班期间每个月有打工资。怎么办?

我女朋友前公司的一个同事,那同事被迫离职,最后一个月工资老板却怎么都不给,没签过合同,但保险有上,也只给了三个月,上班期间每个月有打工资,有雇佣事实。现在她想讨回应得的工资,怎么办?公司在北京,私企。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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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03
可以打印出社保证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最后一个月工资,补交社保并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共十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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