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房子出租了,但是租客到期就不见人了不欠我钱,但是东西全在我家,快一年了,我该咋办?

如题所述

第一、租房者有身份证吧;
第二、租房者有电话吧;
第三、都没有的话,你要去公安局通知一。
第四、 懒得跑,就等房子到期。租期时间过了,就折算押金相抵 。
第五、如果房子里有贵重物品 租房人失踪的话你就去备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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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26
1、这也是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如出租人将房客东西清空,事后承租人反过来说出租人故意侵犯自己的财产权,出租人可能因此承担责任。
2、稳妥的做法是,出租人将物品打包好,登记造册,找个地方保管,然后联系承租人取,承租人不取,出租人因此支出的仓储费、保管费之类的可以找承租人承担,然后把东西拍卖、变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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