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房产证写一个人名字,可以私下卖方吗

如题所述

属于婚后财产,不可以私下卖。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财产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扩展资料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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