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乘车途中在公交车上受伤能算工伤吗?

上班途中下车时不慎滑倒,经医院检查为手臂骨折。
上班途中乘车时,因车辆摇晃,手部用力过度发生骨折
请问以上两种情况算工伤吗?有何依据
我是吉林省长春市的,请问有没有关于工伤鉴定方面的咨询电话
因为回答的答案不一,我需要正确的回答.想找权威的答案

算工伤。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相关规定:

第九条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扩展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12-04
个人认为算 你可以参考以下案例

公交司机乘免费车下班,下车门时右腿摔骨折,能算工伤吗?

家住洪山青菱乡的薛平是名公交司机,每天下班回家,他都要转两趟公交车。去年11月的一天晚上,薛平照例持工作证免费乘
车下班。那趟车人很多,车后门又坏了打不开。到站后,站在最前面的薛平,在身后乘客的簇拥下,推挤着由前门下车。正巧车下有一位六旬老汉,颤颤巍巍要往上挤,薛平一边拦住身后拥挤的乘客,一边冲老汉大喊“先下后上”。

好容易等老汉退到边上,薛平刚迈开脚步,身后不知是谁推了一把,他一脚踩空,从前门摔下车,右腿一阵剧痛,当即站不起来。他回头想找“肇事者”,下车乘客早已一哄而散。

薛平随即拨打“120”求救,经住院检查,他的右腿骨折,直到今年3月8日才出院,共花去1.3万元。

薛平在向单位报销医药费时遭拒。理由是他的情形不算工伤,只能每月补贴200元生活费。

多次与单位交涉未果。日前,薛妻致电晨报求助。

【观点】是否算工伤律师观点不一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薛平的遭遇是否能算“机动车事故伤害”,是其是否构成工伤的关键。对此,律师的观点截然不同。

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律师霍琳表示,我国法规没有关于“机动车事故”的明确界定,通常所理解的机动车事故,一般是指车祸引起的伤害。像薛平这样上下车出事,不应该算机动车事故。

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斌则认为,乘客上下车出事,属于交通事故的一种,当然也构成“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该算工伤。

两位律师均表示,薛平可于受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部门裁决是否构成工伤。

一致认同向公交公司索赔

尽管对工伤认定有争议,但两位律师一致认为:薛平可向公交公司索赔。

他们表示,根据《合同法》中关于“客运合同”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薛平虽是免费乘车,但他作为乘客,有权利要求承运方保障他的乘车安全。他下车受伤,部分原因是因为所乘车辆的后门损坏,导致下车时人流拥挤所致,承运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http://cache.baidu.com/c?word=%C9%CF%3B%CF%C2%B0%E0%3B%B3%CB%B3%B5%3B%CD%BE%D6%D0%3B%D4%DA%3B%B9%AB%BD%BB%3B%B3%B5%3B%C9%CF%3B%CA%DC%C9%CB%3B%C4%DC%3B%CB%E3%3B%B9%A4%C9%CB&url=http%3A//www%2Ecnhan%2Ecom/gb/content/2006%2D07/14/content%5F630661%2Ehtm&p=9b769a44d6805bf61cb6c4710c1dbb&user=baidu
第2个回答  2007-12-04
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即为工伤!
以下情形应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5)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第3个回答  2007-12-04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而你非这种情况,所以不可认定为工伤。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我认为不算工伤,因为只有在上下班期间,乘坐的车辆出现事故,被伤害人因车辆事故而受伤的才算工伤.而且必须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
出现这种情况应该和公交部门协商
具体可以打114,问寻相关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参考资料:工伤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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