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家个事儿:如果你的公司老板让你加班但不给加班费,你怎么想?

当然不是每天都在公司加班,是该你值班的时候就加班了,一个月有最少有12天的加班时间,不允许你回去就让你在公司干活,吃饭的话让和你一起加班的同事带饭 ,费用自己付每次如此。他让你服从命令不允许你违反规定,不给你解释的机会,不允许你找借口。我们公司也有为提意见不采用反而打击原因而走的。多数员工都是因为公司不考虑员工的感受,自以为自己是老板就说什么是什么,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呆到一年半的员工。但是,当公司的规定让员工都不能接受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适当提出建议和意见,可他不但不采用还说你是在找借口,并厉言还击你,真的很郁闷呀,对此你的看法呢?谢谢发表!

1、如果不限制你的人身自由,你完全可以拒绝不合理的加班,如果公司要求加班,请公司发函通知【无公章的无视他】
2、如果限制你人身自由或造成你人身受到伤害,请拨打110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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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01
这样的加班的确有点太无情了,简直就是没有人道,举报,有没有试试和你的老板谈判,然后再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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