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龄子女赴港的一些问题!

1.我外公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在1983年去世,同年我外婆也取得香港身份证,当时我妈妈20岁,请问她可以申请超龄子女赴港什么的吗?
2.如果持有外公的死亡证或其他证件行不行?
3.若死亡证丢失,是否可以在香港找相关资料申请?用其他证件可以吗?
现在我外婆还健在,还有一个小儿子在港,也是香港居民

关建是你妈妈也是香港居民吗?
如果你父亲或母亲是: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或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後通常居於香港连续七年或以上的中国公民。
你便合资格申请居留权证明书。(即单程证)在你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关于超龄子女赴港的

内地公安部决定,由5月15日起,接受其亲生父亲或母亲在1980年12月31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分证的内地「超龄子女」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

保安局今天(4月27日)表示,超龄子女来港定居的申请安排,自2011年4月1日在内地实施以来,申请及审批情况基本顺利,而合资格的申请人亦陆续获批准来港与亲生父母团聚。

内地当局已发布详细的申请手续,包括所需的资料文件。合资格的超龄子女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追问

我妈妈不是香港居民喔

追答

你这个没办法。
1.你父母其一方不是香港居民
2.你超过二十岁申请不了来港就读其受养人

我说2这个申请是来港就读的入境安排
年 龄 2 0 岁 以 下 , 申 请 入 读 中 学 ;
申 请 人 持 有 学 校 的 取 录 信 , 证 明 已 获 取 录 修 读 某 项 课 程 ; 以 及
申 请 人 不 需 透 过 工 作 或 依 靠 公 帑 而 能 够 负 担 其 在 港 学 费 、 生 活 费 及 住 宿 费 。

如 欲 申 请 来 港 就 读 ,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名 一 名 本 地 保 证 人 。 本 地 保 证 人 可 以 是 取 录 申 请 人 的 院 校 或 个 人 。 如 保 证 人 是 个 人 , 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年 满 18 岁 或 以 上 ;
为 真 正 居 港 的 香 港 居 民 ;
熟 悉 申 请 人 ; 以 及
有 经 济 能 力 负 担 申 请 人 的 生 活 费 及 为 其 提 供 住 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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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30
你妈妈应该不属于超龄子女的申请范畴吧?你外婆在83年取得香港身份证,但你妈妈当时的年龄己经20岁了,超龄子女要求父母任何一方在拿到香港居民证时其子女年龄不得超过14岁,所以,你妈妈如果想申请去香港应该赡养照顾父母(父母年龄须为65岁长者)为由申请,关键是你外婆还有儿子在港呀,应该是不能申请的吧,有可能我说的并不正确吧,我也是看的我姑姑的例子她就是一个人在港,在大陆她有两儿子,她快65岁了,所以可以申请他儿子去香港,但就只能申请到一个!你可以再去问问其它跟你类似情况的,看能不能申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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