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是什么

希望懂法的帅哥MM知道的告诉下
国土资源局有权下达这个通知吗,什么单位有权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问

国土资源局有权下通知吗

追答

催告通知当然可以下,催告后如果你不主动履行义务,那么就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你是不是在考试做题目啊。。。问的很不清楚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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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8
国土资源局具有行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国土资源局不但有权下这个催告通知,而且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必经的一个法律程序。如国土资源局向你送达了催告书,在催告规定的十日期限内你不履行,也不书面提出陈述和申辩。十日后 ,国土资源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第6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53条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对催告内容进行强制执行。
第2个回答  202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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