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江津一般职工的最低工资是多少?工资又是怎样算的

如题所述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由物价局规定,是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这是文件: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渝劳社办发〔2006〕14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市级企业主管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 经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9月1日起,我市各区县(自治县、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 一、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每月为580元。 二、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南川市每月为480元。 三、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每月为440元。 四、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每月为580元。 从2004年5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停止执行。 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以下是一篇新闻报道: 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我市各区县(自治县、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全面上调,调整后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分为580元、480元、440元三个档次,经开区、高新区将首次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上调具体标准为: 第一档,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每月为580元。 第二档,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南川市,每月为480元。 第三档,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每月为440元。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首次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第一档主城9区一样,每月为580元。 “各区县(自治县、市)的所有企业必须从今年9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市劳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职工若发现所在企业没按规定执行,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来源:重庆日报文章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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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6
重庆2008年元旦起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680元
重庆晚报12月28日报道 市政府昨日透露,我市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本次调整幅度最高的是主城9区,上调100元。这意味着,主城原来恰好拿最低工资的职工,每年可增加工资收入1200元。工资水平达不到这一底线的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据了解,新标准按行政区域划分为四个类别。

一类地区每月标准为680元。适用地区有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

二类地区每月标准为560元。适用地区有万州、黔江、涪陵、万盛、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双桥、綦江、潼南、铜梁、大足、荣昌、璧山;

三类地区每月标准为520元。适用地区有梁平、城口、丰都、垫江、武隆、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

四类地区每月标准为680元。适用地区为经开区和高新区。

就看你加班多不!平时加班是1.5倍,例加为2倍,国加3倍。
计算工式为
加班工资=底薪/当月正常工作时间*倍数*加班时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4-29
2012年5月1日后,重庆主城外加部分区县(如合川,江津,壁山,荣昌,永川等)最低工资标准将由870调高到1050(一档标准),除此外的区县(如梁平,石柱等)调高到950(二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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