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婆婆给买的房子,已过户到我们夫妻名下,现在我和老公离婚,婆婆能把房子要回去吗?

如题所述

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小夫妻两人名下,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进行财产分割时,如果你能提出证据说明婆婆给你们买房子的钱是借给你们俩的,那么认定为共同财产,然后你们夫妻共同享有该房屋的产权,只是你该考虑如何偿还你婆婆的部分借款,如果拿不出证据说是借款,那只能有赠与的推断,你婆婆完全有权利将赠与的收回。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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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2
已过户到你们夫妻名下,你们就是房子的所有权权人,房子属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婆婆不能将之要回。
如果当初你婆婆没有说是借款给你们买的话,那就是你婆婆将房子赠与给你们。赠与合同属实践性合同,房子已过户你们名下(房屋是登记生效的),赠与合同已完成,你婆婆是不能反悔将房屋收回的!故,房子你们可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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