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侵权投诉后,在3个工作日内没有申诉或申诉不成功,会执行处罚。
处罚类型分为两种类型,不当使用他人权利以及出售假冒商品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任一行为:
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
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
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
若卖家发生上述任一行为的,淘宝将对其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同时,淘宝将按照如下规定对卖家进行处理:
卖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每次扣2分;(若此次为本自然年度内首次成立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会享有一次自检自查机会不扣分)
卖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情节严重的,每次扣6分,情节严重达三次及以上的每次扣48分;
卖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8分。
同一权利人就同一权利在3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1次投诉。
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查封账户、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发货、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发送站内信、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等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