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用人单位上班2011年8月19日入职,一直以来公司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社保也是2012年4月才开始缴交,之前的社保一直没有帮我缴纳,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自己和公司领导交接了手续之后自行离开,公司以我没有提交书面申请为由当我自动离职,不给我发放2012年11月的工资,请问一下专家没签订劳动合同我辞职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码?该怎么维权?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书面申请。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并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82条。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提交书面申请。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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