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留下的房子处理问题

老人有5个女儿,没有儿子,老人去世时没有遗嘱,现在留下一套房子,有四个女儿主张将房子出售,然后平分这笔钱,而有一个女儿因为没有经济实力,又没有固定住处,想要留下房子的五分之一用来居住,其他部分卖掉或出租,其他四个女儿持反对意见,表示剩下的平米售价太低,我想知道,如果想要居住房子的五分之一应该参照什么法律条文,如果其他四个女儿不允许居住,是否侵犯居住权,寻找对相关法律熟悉的人给予帮助,如果这里写的信息不足以分析,可加我的QQ451962202(加好友时注明百度知道),如果能解决问题我讲给予最高悬赏积分

1、房子属于去世老人遗留的遗产,在被继承人(去世老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老人的父母(如果尚在世)、老人的合法配偶、老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
2、遗产继承开始之前,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税费等费用。清偿的范围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清偿的不受限制。
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对债务及税费等不承担清偿责任。
3、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原则:适当照顾生活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遗产。
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可以由被继承人去世子女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全一般只继承属于其子女应当继承的份额。
遗产继承,应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为死体的,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处理。
4、各个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划分可以进行交涉,一般的原则,可以由经济条件稍好的继承人,经济补偿其他继承人,随后取得该遗产的单独所有权。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11条、12条、13条、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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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13
多大的房子,五分之一也能居住?是打算隔间吗?隔间的话理论上来说是违法的,因为产权户口等不能因为个人就随便凭空增加几份,当然实际这么操作,这么住的很多,但那是因为不涉及产权和户口问题。如果想留下五分之一居住,那么产权就要属于这个女儿,那么出售的五分之四就是无产权的或者也属于这女儿,明显不会有买家。如果产权属于买走五分之四面积的买家,那么这个女儿五分之一的面积也无产权理论上也属于那买家,无法保证这个女儿的利益。老人的财产没有遗嘱,是公平继承的,建议协商,想居住的女儿付给其他四人钱购买完全产权,或者卖掉平分。坚持想住五分之一,其他四人不允许居住是侵犯居住权的,但是其他四人也有居住权及对房屋的处理权,僵持除了弄坏关系没有任何好处追问

总面积42平米的小房子,母亲只要一个7.9平米的小屋,有安身之处就行,本人正在上大学,没有能力照顾母亲,我父母是离婚的,母亲原来做生意,后来为了照顾病重的姥姥放弃生意,现在医药费花掉了母亲的积蓄,母亲已经没有经济自己拿出钱来买房子了,只求一个小屋安身,我的4个姨根本不让,无奈只好寻求相关法律的帮助,如果我的母亲坚持住五分之一,也就是小屋,是否违反法律,如果其他的姨不让我母亲住小屋,是否违反法律

追答

因为没有遗嘱,所以五个子女都有一样的继承权。理论上你母亲要那个小屋不违法,但实际操作上这样很难做到,上面我已经说过了,除非这房子不卖了。从法律上来说,你的其他姨没有权力不让你母亲住,就像你母亲也没有权力不让她们住一样。共同财产处理上这个没法通过民主投票解决,而是一票否决制,所以,如果你母亲坚持,法律上她们没办法赶你母亲走,但是可以一样闹的你母亲鸡犬不宁,因为她们也有权力住那个小屋

追问

谢谢你,他们对我母亲人格侮辱,认为母亲占着五分之一小屋不让,他们认为母亲像个疯子还有其他屏蔽字眼,母亲认为人格受到了侮辱,对此不接受,他要到法庭上讲理,请求你告诉我应该帮助母亲寻找什么相关法律条文,谢谢

追答

人格侮辱这要有具体行为,而且民法来说是谁主张谁举证,真想上法庭的话,你要做好准备她们侮辱你母亲时的录音录像,人证等,但如果只是互骂,因为举动明显轻微,我个人是不建议上法庭,因为不会有什么结果,最多是法庭裁决道歉,精神损失什么的是不太可能的。

追问

母亲上法庭是想维护自己的五分之一小屋的居住权,是否能得到法庭支持?上法庭的原因是为了解决居住问题而不是人格侮辱问题,并不想索取精神损失等,只是房屋问题是否能得到解决?

追答

如果是保障你母亲的那五分之一的房屋继承权,是没问题的,法庭肯定会支持,你那4个姨应该也不是要打算分掉你母亲那份。但是居住问题的话,又回到了原点,就是房屋所属权的问题,前面都说过了,这是五人共有的,就算申请法庭来分割仲裁,实际上是没法操作的,除非你们能有办法把屋子和屋子产权一分为二。简单一句话就是,居住权法律是可以保证的,但是她们闹事不做违法的事是谁也没办法的。法庭也只能给你们协商调解,而不是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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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9-11
《继承法》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好律师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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