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写遗嘱把房子留给妻子,但房产证不在他手里,如果妻子要卖房孑能行吗?

房产证上没有妻子的名字,房产证在他儿子手上,因为我不是原配,但房子是我们共同财产

没有房产证,妻子就不能卖房。既然是共同财产,儿子也有一定的继承权。如果妻子拿着遗嘱起诉,有希望分得一半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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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02
房产证如果只有你老公的名字,日期是在与你结婚前,房子属于你老公的,遗嘱是否经过公证,如果经过公证就属于你的,没有房产证可以拿公证遗嘱去房产局报失,然后取得房产证后,可以卖掉。
第2个回答  2020-02-02
你说的房产证在儿子手中,还是房产证的名字是儿子的!如果是房产证在儿子手中,但是名字是你老公,这很简单,可以挂失重新补办!
第3个回答  2020-02-02
完全是可以的。
一,老公如果还在世上,叫他拿着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遗失,补办一个新房产证,以后就可以凭遗嘱去法院办理继承手续了,再去房产交易中心过户就行。
二,如果不在了,就去法院起诉,要求办理遗嘱继承,凭法院判决书,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新的房产证,不需要旧的房产证的。
第4个回答  2020-02-02
可以,走法律程序,到法院起诉,让法院帮着把房产证要回,如果对方不给让法院办理丢失补办一个房产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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