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是什么?如何防止用人单位利用综合工时制随意加班?

如题所述

http://baike.baidu.com/view/1367053.htm

综合工时制请看上面内容。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加班报酬的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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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7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实施了全面系统的工作时间,以下豁免:
1)七天休息一天
2)每天加班三个多小时(熊工人的身体状况)
工人自愿的基础上,用人单位可以安排每天工作超过11小时(8 +3 = 11)。
加班必须是自愿的,只要您的合同只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没有任何协议,你可以每天上8个小时通勤,拒绝加班,但实际情况通常是雇主的终止合同的理由。
但是,如果雇主的合同安排您的日常工作??时间,聚集在一个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周期不超过工作时间,你应该服从雇主的工作安排。不上8个小时班会能正常工作。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