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父母今年元月份开始生病卧床不起,公司不但不安排我上岗,而且拒不支付生活费(今年4-8月份生活费一分未付),以往年度所欠工资(45000元左右)也不支付,五险一金更是严重拖欠。被逼无奈才从公司辞职。然而于2012年8月31日本人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离职后,公司却一直扣押着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证书编号20101102197)、安全考核证(证书编号:新建安B0007373),多次催要,董事长和书记互相推诿,踢皮球,人事部门也不敢私自把证件交给我,这给我再就业带来很大困难。这样耍赖的企业应该怎么办?
公司扣押证件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