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办理房产证如何赔偿

我的情况是,我于2008年3月购的房,定于2009年6月30日交房,接房时小区内“热火朝天”加紧施工,到处一片狼藉。完全就是已施工工地,接房后应在60天内办理房产证可顺延180天,也就是240天,8个月,现在我的房产证是在2010年11月20日,合同规定甲方在延长期限内还不能为乙方办理房产证则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赔偿,我的总房款为203967元,物管前段时间通知我,叫我去拿200多元的延期办理房产证的赔偿,是否合理

按实际延长的期限,以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违约金。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六十日内办理,此处办理的意思一般是向当地房屋登记部门申请,而并非指办结。
法律分析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九十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在这一阶段,买方既可以由自己申办,也可以委托他人包括开发商、银行申办。如委托他人申办的,买方要出具委托书,提交身份资料,在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上签字。这样才完成办理房地产证的程序。在目前商品房买卖按揭交易过程中,小业主办理房地产证几乎都是委托开发商或者银行统一办理的。而很多小业主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细节,就是小业主在向开发商或者银行提交办证的资料时,都没有让对方签收字据,留下文字上的证据,这样,一旦发生逾期办证的情况,要准确界定各方的责任,就难免有争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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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延期办理房产证的赔偿标准如下:
1、按实际延长的期限,以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违约金。
2、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60日内办理”,此处“办理”的意思一般是向当地房屋登记部门申请,而并非指办结。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01
1、房产证办理时间:请仔细查看自己的购房合同,开发商约定交房后60日内是办出房产证还是将办理房产证的资料移交至政府相关部门,这是计算时间的关键。 如果是后一种情况,还要政府部门去核实开发商递交资料的时间,这个是很难界定的,一般开发商都有或多或少的关系,而且看时间也就大半年时间,结果很可能是不了了之。 2、购房合同已经约定违约金了,不适合采用最高法院的解释,如果计算违约金,也是按合同约定的按日万分之一,按揭购房按总房款计算。一天26块,30天780块,半年4680元
第3个回答  2015-06-04
  按相关规定房产交付使用后90天内开发商须将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资料提供给你,按规定: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款;
2、超出3%,买方有权退房,买方不退房的,产权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3、超出3%部分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4、产权面积小于合同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4个回答  2012-10-11
肯定不合理了!一般推迟交房合同约定是万分之三-五!也就是61-102/天(具体根据当时合同约定)。如果合同内无明确约定可要求开发商按照银行存款利率来进行赔偿。还有疑问可以找当地的免费法律热线咨询一下!谢谢!请予以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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