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公司做了8年了,现在公司不想开了,叫我们自己辞职,请问有赔偿吗?

如题所述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一般除了公司宣告正式破产,可能拿到赔偿的几率小,其他一般的小公司(未上市的)都可以直接和老板,或是人事进行商谈的,再者闹大了,可以请劳动部门协调的,可以拿到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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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08
应当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为每月本人工资乘工作年限。
第2个回答  2012-10-08
自已辞职没有经济补偿,公司辞退才有经济补偿。切记,不要提交辞职书。

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五)终止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0-08
自己不辞职 让公司给予补偿 在走人 协商不成 到 公司 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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