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销售兼营服务应如何账务处理及缴纳所得税

我公司主营销售 兼提供服务,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缴纳并且是核定征收,我公司本月无销售,只开具了一张地税服务业发票,那么本月该张地税发票是否也按核定征收缴纳所得税呢?

1.可以将服务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2.服务收入要和销售收入一起并入收入总额,乘以国税局核定的应纳税所得率,再乘以2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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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05
要分别核算,可以把销售记入主营业务收入,服务记入其他业务收入,所得税是按利润总额预缴的,年终汇算清缴,不需要分开。与各种收入的多少没关系。追问

我家所得税是按收入核定征收的

追答

季度缴纳所得税时其他业务收入也要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具体按什么应税所得率咨询一下当地国税机关吧。如果改变应纳税所得率的话,申报软件有可能不支持。个人建议按国税的应税所得率预缴。

第2个回答  2012-10-07
兼营业务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季度所得税时兼营业务也应计入收入总额按核定的所得税率计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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