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和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如题所述

庭外和解协议如果是由法院制作了调解书的那就是有法律效力的。1、只要协议书的内容没有法律所禁止的规定,并且是在双方公平、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有法律效力。2、如果协议中的内容涉及部分法律禁止的规定,也不能完全否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但对法律有禁止规定的条款将无效。
法律分析
和解是指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的方式。和解、调解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中某个阶段进行。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和解与调解并非当事人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调解:1、诉前调解。诉前调解是在诉讼活动开始前,人民法院利用近年来开展的“法院干警送法下基层”活动,同已建立的民调网络相结合,所进行的调解,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初始状态。2、立案调解。立案调解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及早介入,对案件进行调解,是对诉前调解的一种有效补充。3、庭前调解。庭前调解指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和解,并促使当事人达成合意从而解决纷争的诉讼活动。庭前调解是对适合调解的案件进行的先行处理程序,其显著特征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根据案情和实际情况达成调解协议或转入庭审程序,它能最大限度的促成和解,化解矛盾,提高诉讼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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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4
庭外和解协议是有法律效应的,只要你们自己协议好了。法律是不去干涉你的。即使就是到上了法庭,也是要你们自己相互认可,然后法官判也要你们相互认可。如果你不认可,那你们愿意既是上诉的话,就是你们自己花钱。最终结果还是要一方认输才算。不可能有没完没了的官司。其实庭外和解就是为了避免发更多的冤枉钱,有只要双方协议和解就行。
第2个回答  2021-01-04
有,只要是庭外和解,双方协商,写在纸上,签字就可以了,也有法律效益
第3个回答  2021-01-04
这个当然是有法律效应的,只要双方签字了,就生效了,一切按照协议书办
第4个回答  2021-01-04
永久有效,但是执行期限是两年。《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由此,经过法院主持调解书签字后,该调解书就已立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需所谓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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