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公公婆婆有权利插手吗?

我老公是酒鬼,去医院戒酒后回来又酗酒,不工作,每天不是喝就是睡(没钱就到处赊、借),两个孩子(一个十一岁,一个七岁)由他父母在农村带,我出外打工赚钱回家,他家是整一个问题家庭,吵架是日常生活,父母拿着刀相互追斩也偶有发生,我结婚十几年,觉得再隐忍下去我的归宿就是精神病院了,我提出离婚,但老公不肯,他父母说我要走就自己一个人走,孩子从此与我没半点关系,我打电话给孩子,孩子也不肯听我电话,用脚趾都猜得到是他父母教和威迫的,我打电话回去跟他父母商量,希望以把对孩子的伤害减到最轻的办法离婚,他父母一听我声音开口就骂,根本无法商量。我想请教一下,孩子应该是我和老公的事吧?公公婆婆有权插手吗?

现实生活中,如果出现丧偶的情况,丧偶一方的父母对其孙子除了按照原来的生活方式继续照顾孙子外,一般还持有两种两种极端的想法。一个是自己的子或女已不幸去世,孙子是子或女留在世上唯一的血缘传承,一定要坚持自己抚养孙子。另一种想法是,子或女去世,其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已不再是自己家的儿媳或女婿,那么孙子自己就不养了。如果公婆持第一种想法,坚持争夺抚养权,是会被法院支持的吗?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的父或母有一方尚且存活,未成年人的抚养权或是抚养义务为存活的父或母。除非是未成年的父母均已不幸去世,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才有抚养的义务。也就是说,未成年人不幸双亲去世,公婆才有权利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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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无权插手,抚养权的问题仅限于在子女的监护人手里。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变更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很明确的告诉你公婆无权插手,现在不是封建时家长意志支配时期。
婚姻法规定的合法婚姻是建立在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公婆无关
根据你所说,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你只需和你丈夫协商离婚事宜,不用考虑公婆的情况,
在子女的归属方面你要征询子女的意见愿意和哪一方一起生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直至成年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7-09
公婆是无权插手的,那是你和你老公的事,如果孩子的父母有一方不存在可以由不存在的一方的父母执行孩子的所有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
第4个回答  2012-07-09
你们夫妻共同生育二个小孩,你们有抚养和监护的法定义务,爷爷奶奶没有必须带养孩子的义务,在现今社会环境下,爷爷奶奶替你们夫妻带小孩也只是一种习俗,不能上升到法律层面,因此,小孩抚养的问题爷爷奶奶可以建议,但不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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