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中如何论述生命的起源的

如题所述

  佛教认为:宇宙的元素是永恒的,生命的元素也是永恒的,前者是物质不灭,后者是变化与转换规则不灭。所谓永恒,就是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本来如此、本该如此、本源如此、本身如此就是宇宙和生命的实际情况。佛教相信:宇宙形态的变化,生命过程的流转,都依从与一个变化转换基本规则,那是众生的“业力”。
  业力是指有情众生(六道众生,包括:天、人、阿修罗、地狱、鬼、畜牲)所作每一桩或善或恶的行为,果报是这桩行为而产生的结果,有情众生必须承受这个结果成为“受报”。无情众生(非六道众生,如:物质元素、植物、星球、蛋白质、细胞等)不会造业,因而也就不会受报。业力的果报可以当时发生(现报),也可以在未来发生(未来报);可以在空间距离较近处发生,也可以在远处发生。但所有的业力都必然受报,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就是这个意思的说明。
  至于生命在地球上最初的出现,佛教相信是由变化而来,下至单细胞的生物,上至人类,都是一样。地球形成之后最出的人类,是由色界第六天的光音天而来,他们是飞空而来的,那是由于他们的堕落,贪爱了地球上的一种肥腻膏状酥蜜天然食物,吃了之后,身体粗重不能飞行了(波粒转换),就在地上安居下来(摘自《世记经》《大楼炭经》《起世经》等)。实际上,那也是出于它们的业报所致,天福享尽之时,必须要来地上随业受报。正像其后出现的所有众生一样,既然先由共同的业力,感成了一个地球,岂能不来接受地球生活的果报?一旦在地球世界的业报受完,又将往生到应往的他方世界中去。

参考资料:释圣严的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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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5

《生命起源新说》第2集——“生命起源新说”核心观点

第2个回答  201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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