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套二手房,原房主不办理二手房过户,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具体跟原房主协商。(常识,法盲不懂)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原房主是理应配合买房者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其办理过户。\x0d\x0a1.损害赔偿: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起诉,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原房主不办理二手房过户;\x0d\x0a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支付违约金,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x0d\x0a3.继续履行,办理二手房过户时,需要携带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交纳契税凭证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x0d\x0a4.在办理二手房过户前,购房人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除向卖房人索要产权文件外,还应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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