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详情:我是房东,将异地一所房屋租给承租人甲,甲出资装修房屋(约3W多元),约定装修费用的一半(1.5W)抵扣房租,抵扣期满则按合同交租。租期五年,现在还有两年才期满,但是我现在想将房屋收回后出售,租房协议规定的违约金为10%年租金(月租500元,也就是600元)加装修费用的一半。因为我不是经常在出租房的所在城市,所以一直也没有怎么过问,但我准备和甲协商退租的事宜时,却听甲说房屋不但他在使用,同时也转租了一部分给次承租人乙,这件事我只是听甲说的,我自己想去找乙所要租房合同和房租收据作为证据,却一直没有见到乙。甲已将房门全部更换,我也没有钥匙,现在还不能将房屋信息告知中介,因为我没法带人去看房啊。
我看到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甲未经我的书面许可就转租房屋,我可以无条件终止与甲的租赁合同,甚至我可以向房管部门举报甲的非法转租行为。我将我的意见与甲交流后,他只说:你要想解决就和我谈赔偿,并且要给我足够的时间和乙协商,要不就让我自己去法院起诉。
我想法院对于这种纠纷估计不会很重视,估计也是调解居多,耗时较长,可是我现在想尽快通知乙寻找新房源,我也好尽快将房屋挂给中介出售,毕竟我不是居住在这个城市的。所以,我想我可以给予甲一定的违约补偿(1000元左右,其实我并不是有过错方啊,只是想尽快解决),以及给甲、乙一个月时间或者更长去寻找新房源,但前提是我在这段时间内如果要带人看房,需要他们的协助,最主要还是乙,毕竟要乙在场我才能带人进屋啊。我提出的赔偿数额和甲的预期应该有蛮大出入的,所以协商不成。
我想要了解下:1、能尽快解决这一纠纷的途径,哪个或那些部门管理、经手?2、甲的行为应由哪个部门来认定是否为非法行为?3、我是否有权对甲、乙采取一定的措施(如停电、停水等)要求其搬离我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