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补偿金期间,公司法人及主要负责人悄悄变卖公司财产携款潜逃!问问各位老师像公司法人及主要负责人这样悄悄跑了,是否还触犯其它法律条款?另外像这样情况咱们国家政策有没有一些救助渠道,让政府先垫付再找老板追讨?或其它一些让咱们劳动者更快拿到补偿金的办法?因为要等抓到老板或查到老板有可执行的财产,时间太长了,作为一个普通劳动者实在是拖不起!望各位老师指点一二,本人将一辈子感激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