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年以上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但一切按劳动法办理社保等。现员工辞职要求赔偿,公司该怎么应对。

1、我公司有一员工,超过1年以上公司没有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层面一切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为其购买社保等,应有的劳动保障一切都有。现在该员工主动辞职,而且要求公司补偿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请问公司该怎么办。该事件只是个案,因工作疏忽造成。
2、该员工离职时,未按正常的离职手续离职,属于主动自行离开,提出了辞职申请人就不来上班了。还有,在工作期间的表现,公司是否还有权处理其应有的责任。

1、未签订劳动合同入职超过1年,你单位可以以超过1年时效为由答辩;购买社保等,是法定责任,与签订劳动合同无关;

2、自行离职的,你单位应该通知其回来办理离职手续,不通知是你单位责任哦;

3、劳动者擅自离职的,可以要求其承担招聘费与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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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1
1、是否公司曾经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如有,则公司无责任;如无,则确实属于公司责任。
2、如果该员工存在工作中的违章违规,可以继续追究其责任。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只是这么个疏忽,该员工故意找岔子,那就看公司领导的态度了。
处理办法一:协商给予一定赔偿,签订好协议;办法二:既然是个不良员工,坚决不给赔偿,即使劳动仲裁也没有,继续诉讼,拖字诀。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01
可以补签一份劳动合同。公司可以处理有关事项。
第3个回答  20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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