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两家公司领取薪资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在两家公司领取薪资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甲某分别在A公司和B公司领取薪资,2009年1月,甲在A公司领取工资1 500元,在B公司领取工资1 600元。问:甲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应如何缴纳? 例:乙某分别在C公司和D公司领取薪资,2009年1月,乙在C公司领取工资2 100元,在D公司领取工资1 000元。问:乙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如果C公司已经代扣代缴乙的个人所得税,乙应该如何处理?

1、纳税人在两家公司同时领取薪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纳税人,应将其每月取得的两处或两处以上的工资先合并到一起,再按规定扣除20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http://tieba.baidu.com/f?kz=392752630 可以看看这个网站。具体操作不是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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