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开庭双方同意调解法院未给调解就下判决书了怎么办?

2014年9月9日,我与原告因民事纠纷在营口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法官盖世非问我们双方同意调解吗?我和对方不想把这事再继续拖下去了,当时都表示可以调解,这时候法官盖世非让对方回避,和我说,小刘啊,你比我小一岁,你是老弟,这事你回去考虑考虑吧,你先回去!我就离开了。就这样他也没给调解,三天判决书就下来了,请问这样做为一个法官,到底什么意思,有这么做事的吗?
而且这个判决是终审判决?对判决结果不同意应该如何申诉?

难道你们没有签二审的庭审笔录,也没有签二审的调解笔录?如果都没有签,说明二审是不符合诉讼程序的,你可以就此申请再审。追问

这个判决是终审判决,如何安程序要求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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