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公诉案的被害人什么时间出庭?需不需要通知?

如题所述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公诉案的被害人什么时间出庭肯定会通知,至于被害人要不要出庭,没有强性规定。如果被害人不能出庭可以由被害人代理出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四款之规定 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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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2
如果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然要通知出庭,什么时候审就什么时候出庭。如果只是刑事诉讼,那么被害人不需要出庭,因为公诉由检察院出庭,当然被害人可以申请旁听。
第2个回答  2012-05-26
这个问题在刑事实践中还有争议。因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所以法院认为不通知被害人就可以开庭,如果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必须通知。如果不提起的话,就不通知。
第3个回答  2012-05-26
你好
《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没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害人出庭参加诉讼”的条文,但是从《刑事诉讼法》第151条和第155条规定的内容而言,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害人出庭参加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5-29
你好,需要通知的、
纵横法律网-甘肃鑫正大律师事务所-钟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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