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外雇铲车在工地干活,主要工作是上料和装车。
夜晚,由于上料的设备故障(料槽堵塞),看设备的工人(甲)上到料槽顶端(距地面4米左右,地面不平整,有石块)排除堵塞的东西,没有告知上料的铲车司机(乙)。
司机(乙)不知道料槽上有人工作的情况下正常上料,期间没有发间工人(甲)
工人(甲)发现铲车上料后从料槽上跳下地面,造成小腿骨折,颅骨骨折(凹陷),当时一直保持清醒直到进入医院手术室,手术顺利没有其它损伤,医疗费工厂老板垫付。
现在要问:
1、这种情况下工人甲的工伤级别一般会如何认定?
2、认定后的赔偿标准包括哪些方面,一般需赔偿多少金额?
3、此次事故责任应如何划分,工人(甲),司机(乙),铲车车主(丙),工厂老板(丁)。
4、医疗费应该如何承担,是否按照事故责任划分?
工人均为临时工
请详细说明,比如10级工伤,赔偿大概多少钱,另外误工、护理、营养费标准如何界定
刚刚看到交通肇事的案例,伤残赔偿是按照20年的标准计算乘以系数10%计算的,另外还有精神损失的赔偿,有没有知道的请解释一下。
能否举例具体说明,比如10级工伤,赔偿大概多少钱,另外误工、护理、营养费标准如何界定
追答《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列明赔偿伙补助,交通费,住宿费,第33条列明工伤治疗期间停工留薪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第37条列明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自己可以百度一下下载《工伤保险条例》。
追问感谢回答
刚刚看到交通肇事的案例(十级),伤残赔偿是按照20年的标准计算乘以系数10%计算的(不是按照工资*7个月计算的),另外还有精神损失的赔偿,请问这部分赔偿标准依据什么,是否合理。
是安全生产事故,不是交通事故,铲车不是交通运输工具,如铲车,钩机,挖掘车等在特定范围内作业的机械。多谢追问!
追问精神损失的赔偿,请问这部分赔偿标准依据什么,是否合理?
追答工伤致残,按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致死亡的,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与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是两码事。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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