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私了叫老板赔偿多少钱合适呢?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也合理。

伤残等级评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未经鉴定,不能确定伤残等级,无法适用法律给予相应的待遇。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协商解决也应当先行进行伤残鉴定,按鉴定结论对照法律规定进行协商。

职工工伤致右手中指断一节,如果末节完全离断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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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4
个人建议你先去医院检查一下,然后根据你的医疗费用和你的伤残程度来评定你的赔偿金额多少,伤残是要医院开据的。
第2个回答  2020-05-14
看你工伤的程度,以及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如果单纯从钱方面考虑,需要加以下几项:
1、医疗费:治疗用药
2、康复费:是否需要复健
3、护工费:请护工或者家里出人照顾的工资
4、误工费:治疗期间以及康复期间无法工作的补偿
5、后期养病的营养费
6、本次工伤是否影响以后工作等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2-26
工伤私了应该怎么赔偿

不低于所在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是不一样的,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关于工伤理赔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参考数据,这个参考的依据是按照各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赔偿标准计算的。

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有三项赔偿,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

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
第4个回答  2020-12-12
工地干活受伤后,一农民工选择与公司私了,仅获赔1.1万元。随后,他发觉自己伤情严重,要求公司多付赔偿,却遭到拒绝。于是,他将公司告上法庭。

律师提醒,农民工在受伤后主要有两种维权渠道:一是走工伤赔偿程序,二是走人身损害赔偿程序。签订私了协议需慎重。

3年前,农民工程某在工地干活时右手臂不慎受伤。由于不懂法,在出院后,他与公司签订了私了协议,获赔1.1万元。

在此后的日子里,程某发觉自己的右手受伤严重,没法像以前那样正常工作和生活,因此觉得公司应该多给他一些赔偿,但遭到拒绝。

为此,程某通过法律渠道维权,最终获赔31万余元。

在工地受重伤后,与公司签订私了协议

今年52岁的程某来自四川巴中农村,2017年4月,他在北京一家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承建的工地上干活,负责混凝土搅拌和运输工作。

当年11月,程某在施工过程中操作搅拌机时右手臂受伤。事发当日,他被送往附近医院住院治疗,于一个月后出院。医院诊断为右前臂挤压伤,指浅屈肌腱断裂、拇长屈肌断裂、拇短伸肌断裂、拇长展肌腹断裂、拇长伸肌腹断裂、骨筋膜室综合征。上述治疗产生的医疗费均由建筑公司垫付。

2018年1月4日,程某想回家休养一段时间。建筑公司(甲方)便与程某(乙方)签订了协议书,内容包括:自乙方受伤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乙方及其亲属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生活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全部由甲方承担;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二次手术费、后续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甚至死亡赔偿金等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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