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佛法本无法 一切有为法皆为佛法的含义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个人认为有为法是佛法 佛法不是有为法 求佛法的全面意义

  “佛法”是空性智慧。在空性智慧里是没有有为无为的。
  【有为法】
  为者谓有所作为、造作之意。又简称有为。乃泛指由因缘和合所造作的现象;狭义而言,特指人的造作行为。亦即一切处于相互联系、生灭变化中之现象,而以生、住、异、灭之四有为相为其特征。相对于此,永远不变而绝对存在者,则称为无为法。据俱舍论光记卷五载,因缘造作称为“为”,色、心等法从因缘生,有因缘之造作,故称为有为,因此有为亦为缘起法之别名。大乘义章曰:“为是集起造作之义,法有为作故,名有为。”俱舍论光记曰:“因缘造作名为,色心等法,从因缘生,有彼为故,名曰有为。”
  有为法表现在相,无为法表现在性。事物的本性觉得事物的相。但究竟来说,任何的事物的本性都是空。所以,《金刚经》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佛法在不同的层次中有不同的说法;孝道是佛法、行善是佛法、慈悲喜舍是佛法、、、【有为法】。
   当了悟自性时佛法又有别说;一切法皆是佛法、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是佛法、、穿衣吃饭是佛法【无为法】。
  【无为法】
  在五位百法中,第五位法是无为法。《百法明门论》:“第五无为法,略有六种,一、虚空无为,二、择灭无为,三、非择灭无为,四、不动无为,五、想受灭无为,六、真如无为。”无为法,是前四位法的真实法性,故称为识实性,即第五实性唯识。在五位法中,六位心所为识之相应,称相应唯识。十一种色法为识之所缘,称所缘唯识。二十四种不相应行,是识之分位,称分位唯识。而无为法是识之实性,故称实性唯识。
  总之,万事万物都是无常的。平常心既是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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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7
佛法既包括有为法,也包括无为法。而您这句话中的佛法指的是大无为法,即离言绝相的大般涅槃。所谓的有为法,就是各种分别相(所谓无为法,是观待于有为法安立的),而涅槃超越这种种相,非有为非无为,不以相为名,故可含摄一切相。
第2个回答  2012-06-07
为什么说一切法是佛法?因为一切法从自性生故。然而,自性本来清净,因无明妄想故,一切法生。也就是一切法从心想生,而心如幻,“心”的本质是不生,即不着于相,念念不住。这就是佛法的含义。
第3个回答  2012-06-07
这里的“佛法”是表空性智慧。在空性智慧里是没有有为无为的。所以说不管有为无为。乃至一切的一切。都非佛法。但也正是因为一切都非佛法。所以才又说一切皆是佛法。这个一点都不矛盾。比如虚空。一切东西都不是。但一切东西又都在虚空里。正因为它一切都不是。所以才包含一切。山河大地都是佛性。一点不假。
所以你可以说“有为法是佛法 佛法不是有为法”
也可以说“有为法不是佛法 佛法是有为法”
懂法的人。怎么样说。都是大智慧。
不懂的人。怎么样说。都是无明。不懂就是不懂。学不来的。希望您早点觉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6-07
要了解求佛法的意义。其实我们一生做的事情回想起来,都是为了解脱。而佛法正是修持正觉的方法,也就是了生死,出爱河。不再承受人生八苦(生、老、病、死、求不得、爱别离、怨长久、五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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