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怎么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 法定节假日 )=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 工资 、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 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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