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跟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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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5

(一)房屋性质不同:

1.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中,为拆迁居民安置而建造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2.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采用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实行政府指导价出售,保本微利。

(二)房屋建设标准不同:

1.安置房:安置房一般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2.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地理位置不好,交通不便利,除此之外,经济适用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三)对购买人群要求不同:

1.安置房:拆迁安置房在建设时期是只能由特定的拆迁安置人来购买,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同于国宅,满足特定条件的人群均能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置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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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3

1、定义不同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

2、土地来源不同

安置房:取得土地的方式原则上采取“招拍挂”形式取得。被拆迁置换出来的土地,应通过市场转让方式出让。

经济适用房:土地取得方式是通过政府年度优先安排、以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

3、适用对象不同

安置房:在建设时期只能由特定的拆迁安置人来购买。既包括城市居民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农户。

经济适用房:以当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

4、定价机制不同

安置房: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房屋性质决定了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置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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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不能随便买卖。一般根据各地出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对拆迁住宅房,多采用统一安置、统一复建、自拆自建等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货币安置方式。统一安置房、统一复建房建设应依法向市、辖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农村的拆迁安置房是不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二者是不同的两种住房形式。用地性质不一样,适用的对象不一样,价格不一样,取得途径不一样等等等等都有很大区别。国家对于对于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有明确的规定:(一)有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无房家庭或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购买流程是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簿、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证明或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等资料,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部门申请核准购房资格。经审查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房产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 个月内,在申请人住所地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收入等情况,公示期限为7 天。公示期内无人对申请人购房资格提出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房产部门发给《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凭该证明可选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农村拆迁安置房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各地都出台了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等,你可以具体的去查一下,或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去咨询一下。但国家有明确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可参见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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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9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不能随便买卖。一般根据各地出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对拆迁住宅房,多采用统一安置、统一复建、自拆自建等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货币安置方式。统一安置房、统一复建房建设应依法向市、辖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农村的拆迁安置房是不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二者是不同的两种住房形式。用地性质不一样,适用的对象不一样,价格不一样,取得途径不一样等等等等都有很大区别。
国家对于对于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有明确的规定:(一)有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无房家庭或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购买流程是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簿、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证明或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等资料,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部门申请核准购房资格。经审查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房产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 个月内,在申请人住所地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收入等情况,公示期限为7 天。公示期内无人对申请人购房资格提出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房产部门发给《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凭该证明可选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农村拆迁安置房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各地都出台了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等,你可以具体的去查一下,或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去咨询一下。但国家有明确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可参见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