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继续在公司工作了两年多,还可以拿到工伤赔偿吗?

工伤右手食指末节骨骨折刚一个月,领导曾多次喊我回去上班,我该不该去,去了是否对以后的赔偿有影响?

首先发生工伤后需要你们公司向所在地工伤处申报备案,等你医疗完毕后,凭工伤认定表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凭工伤伤残鉴定等级申领一次性工伤伤残补贴,具体金额要按伤残等级来计算,医疗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你提供住院费用清单,通过公司相关部门申报。如果发生工伤后一年内没有备案将无法申报了。另外就是伤残等级鉴定未达级也没有伤残补助。你自己应该知道自己是否进行了伤残鉴定和鉴定结果,如果达到了十级(最低)或以上,领取的钱应该有一次性伤残补贴,报销的医疗费。如果这些都领了那么公司让你回去上班你不能无故借口不去。实在不想去可以选择离职,离职的时候还可以申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按伤残等级计发,医保局出一部分,所在单位出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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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9
这个在职时没有,但只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这两个一次性早晚都是你的。

此外,注意操作,你还可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注意《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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